我想请问下,我父亲于今年二月份取得退休住房公积金后将其全部转到我账户给我做嫁妆,今年六月我父亲再婚的妻子向法院以夫妻生活不和睦为由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要求平分住房公积金,到时她肯定会说自己没同意将钱给我,(事实上我父亲已将之前的全部积蓄给她的女儿做嫁妆,并在当时达成口头协议公积金给我,只是没有证据)请问公积金如果判下来会怎么分
2024-11-21 08:5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家庭案件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收入、生产、经营收益等。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双方存在合法有效的书面协议或证据证明您有权利获得该部分款项,则可以主张分割。然而,如果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您有权获得这笔款项,或者即使有证据但无法证明该款项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那么法院可能会认为该款项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保留与丈夫之间的沟通记录和相关文件,以便将来可能需要提供这些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咨询和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应依据当地法律规定以及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