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2017年四月十二号与三门峡浩阳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个人皮包公司)签订一份按揭购车合同,对方要了2000定金答应十天办不下来就退还,按揭款以(天津支行)为由,五月四号又签订一份黑龙江银鼎融资签订一份合同,又以购车定金为由要了2000,期间没有接到任何关于按揭消息,现在要求退还定金以各种理由推脱,请问这构成诈骗罪吗?
回答数:515
合同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无约定建议协商解决或直接向法院起诉。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9213 人今日律师解答 46410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