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老公之前离婚有一个小孩,是在没经过我老公同意收养来的,这个小孩是2000年12月出生,那扶养费要给到几几年,(现在我老公下岗,没有任何收入。)谢谢
21天前你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收养的子女应当与其生父母共同生活至十八周岁止。因此,你老公与你的孩子之间的抚养关系自孩子十八周岁起至成年为止。在没有特殊情况的情况下,抚养费的支付期限不会发生变化。 如果你老公有其他经济来源,并且有能力承担抚养费用,则可以按照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具体的支付方式和金额。如果他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财产或要求其提供经济帮助。同时,你也可以考虑通过调解等方式解决这个问题,以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和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