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一下,有个人欠我3万,有欠条,他做生意的厂房是我的,但是他说短时间没钱还,我可以把他赶出去吗?告他的话能拿到钱吗?如果他真的没钱,法院是不是也没办法?他名下没有房没有车,我租给他的厂房是3年合约。
15天前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您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对方确实无法偿还债务,并且您有足够的理由认为对方可能丧失还款能力,那么您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通过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并在法庭上证明对方确实无力偿还债务。 然而,在任何法律纠纷中,都有一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因此在决定采取何种行动之前,请务必仔细考虑所有可能的结果和后果。此外,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