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三年多,孩子当时判给男方,男方再婚生子,一直由女方扶养,男方这期间从未给孩子抚养费,没有看望过,面临孩子上一年级,孩子户口一直在男方,期间找人要过,男方不同意!
2025-08-01 20:27您好,关于您提到的离婚和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平等的监护权利,并且在不损害子女利益的前提下,可以自由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如果双方同意,法院可能会判决将孩子归一方抚养。但是,如果有一方拒绝履行抚养义务,另一方可以通过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至于男方没有支付抚养费的问题,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男方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用。同时,也可以通过协商或调解的方式解决这个问题,以保障孩子的权益。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