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被市场商铺租赁老板利用,慌称给商户做担保,可用租赁合同在农商银行贷款来扩大经营,所以近百人填写贷款申请,但是申请书上只让我们签字按手印,内容10万被改为20万,之后银行内部操作把20万给了商铺租赁老板周转,并没有通知我们去签字领钱,事发后一年多银行称担保方将本金全部归还,但是却产生了利息1.8万无人归还,就落在我们名下,造成常年逾期,到今日还没有处理,银行让我们自己还清利息后他们会出文件提交人行从后台修改征信,这件事导致我这么多年不能购买房屋和其它业务,请问我是否可以起诉银行违规操作造成我不能及时买房,以至于房价上涨对我造成损失的赔偿?谢谢律师解答!
2021-06-05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