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一家11口人,共有两亩八多地,现被政府征用,村里按7.9分得到一块土地补偿,我们手上有一本土地承包证合同,里面一共是九分,包括爷爷奶奶姑姑我爸爸,爷爷奶奶姑姑是分到和我们一起生活的,所以户主是我爸,我爸和两个哥哥一家分为三口,像这样的话我爸两个哥哥有权来向我们要爷爷奶奶姑姑的份吗,而且村里把我们的份签给我爸的两个哥哥,相当于我们的份被拿了,我们可不可以拿土地承包权要回土地,土地承包证日期是1999-2018
2024-07-01 14:08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土地承包权是依据土地承包合同来确定的,如果合同明确了土地承包的面积和承包人,那么承包人就有权根据合同来主张自己的权利。在您的情况中,如果土地承包证合同上明确了土地的承包面积和承包人,且承包期限为1999年至2018年,那么在承包期内,您父亲作为户主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来管理和使用这块土地。 至于您父亲两个哥哥是否有权要求分割爷爷奶奶和姑姑的土地份额,这需要看土地承包证合同的具体内容和家庭成员之间的约定。如果爷爷奶奶和姑姑的名字也列在承包证上,并且他们同意将土地份额分配给其他家庭成员,那么可能存在一定的争议。但如果他们并未同意,或者合同中没有明确说明他们同意分割,那么您父亲作为户主有权主张按照合同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如果村里在没有您父亲同意的情况下,将土地份额签给了您父亲的两个哥哥,这可能侵犯了您父亲的合法权益。您可以依据土地承包证合同,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来要求恢复原状或获得相应的补偿。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根据具体情况提供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