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给别人担保贷款,2009年债权人将债务人和担保人起诉到法院,后因担保人下落不明,银行向法院申请撤回对担保人的诉讼请求,保留追诉权!直到现在九年时间一直没有起诉过担保人!是不是过了诉讼时效?
14小时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债权人没有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就会视为该权利已过诉讼时效。 然而,在实践中,如果债权人在法定期限届满前依法行使了撤销权或抗辩权等权利,则诉讼时效可以重新计算。例如,债权人有权通过行使撤销权来阻止诉讼时效的开始,从而延长诉讼时效。此外,债权人还可以通过书面通知的方式提出抗辩,以对抗诉讼时效的开始。 因此,即使在九年后,债权人仍然可以通过上述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并且在必要时可以考虑采取其他措施来防止诉讼时效的开始。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具体案情进行分析。如果您有具体的案件疑问,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