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对方欠钱不还,为了保障,他给我写了一个凭证,自愿把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子公证到我的名下,并有录音,请问,这样有效吗?
2025-02-23 03:17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与他人签订了一份书面协议,其中包含将对方的房产以公证的方式过户至您的名下的条款。这种做法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被视为有效的法律行为。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公证并不等同于合同的有效性。即使双方已经签订了书面协议并进行了公证,如果该协议的内容违反了法律法规或道德伦理,那么它可能仍然无效。 此外,您提到对方也提供了录音证据支持其主张。在这种情况下,录音证据本身并不能单独证明合同的效力。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和分析,以便了解具体的法律适用情况以及可能采取的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