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得,我在佳木斯买了一套房子,这房子是通过中间人手机买的回迁房,房款是分俩次付清,当时他们答应11月20号给购房钥匙,尾款12月10日我们付清,结果到11月20号他们左推右推,推到12月10号让交付尾款,并签署了书面协议,也就是收款条,对方担保人签字,按手印,于12月20号我所够房屋钥匙下不来全额推款,这个书面协议在法律上是生效得吧?其在12月20并为交上钥匙,并一拖在拖,是他们违约在前,我现在要求他们退回购房款是否受法律保护,而且他们以没钱拒绝还款,我到法院起诉这样得官司能赢么?主要三点,一,我手里有18万收款条,二,他们违约在前,三,以没钱拒绝还款,我该怎么办?
17天前您的情况涉及合同法和民诉法。首先,您手中持有的收款条作为证据证明了双方之间的买卖关系以及支付的款项金额。其次,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对于第一点,由于您持有明确的收款条,可以向法院申请确认该书面协议的有效性。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提供其他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例如交易记录、转账凭证等。 对于第二点,如果被告以无力偿还债务为由拒绝还款,您可以通过举证证明自己的经济状况良好,并且有足够的资金用于偿还债务。此外,您还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委托律师代理案件,以获得更好的法律支持。 对于第三点,如果您认为自己有足够的证据支持胜诉的可能性,建议积极采取行动。同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最终,成功与否取决于具体案情和司法实践,希望您能够妥善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