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人重病,因病无法继续经营,经中间人介绍,将企业法人变更给开发商,开发商承诺变更法人后马上给钱,并且承担所有债权债务。2017年11月29日经审批局变更法人手续后,开发商并未付款,经催促与2018年1月中旬付款10万元,之后开发商断绝了与我们的联系。2018年10月1日前后开发商向我索要企业所有证件,才得知开发商在2018年7月30日登报挂失作废原有证件,印章也不是我们原有的了。与2018年9月10日左右开发商在无证情况下开设了售楼部,未经许可虚假宣传。2018年9月份未经过我们许可私自将企业厂房拆除了。我们要求开发商签定具体还款合同,对接债务,还一部分个人债款,但是开发商不予履行。
2025-12-19 21:42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可能存在以下法律风险。 由于开发商未按照约定支付款项,可能涉嫌违约行为,导致您面临损失。 关于企业法人变更的风险,应确保变更手续合法有效,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法律责任。 关于企业厂房拆除的问题,可能存在侵权行为,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咨询和指导,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您注意保存好相关证据,如交易记录、往来函件等,以便后续维权时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