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原始股为诱饵借款融资 跑路 违法吗?
14天前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如果公司以发行股票的方式筹集资金,并且以此作为借款的诱饵,而实际并没有将款项用于规定的用途,而是将其用于其他目的,则可能涉嫌违反上述规定。具体是否构成犯罪,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三章对公司的设立、上市、交易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其中,第六十条明确规定了不得以公开发行股份以外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情形。如果公司没有按照该条规定进行发行,也可能会涉及违法违规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分析仅为一般性建议,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具体的案情和法律法规来确定。如果您有具体的案例或疑问,请提供更多信息以便给出更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