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了村子里一处农家乐经营。为了美观门口自已花了几千元围了木栅栏种花草。今天村委会要拆掉说要集体搞规化。没有提前通知过我们所有的承租人。今天打电话通知,今天就拆。请问他们这样做有没有不对。而且我去询问时,村委会的干部说我们不用通知你,这是公用的地方。。我们双方发生争吵没有动手,然后村委会的几个人恶狠狠的先到我家门口用脚踹,用石头砸,把门口的木栏拆的乱七八糟。还威胁说,等着我以后收拾你们。。像土匪。请问,我们难道没有说法吗?请帮助。
6天前您的情况涉及到租赁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和公共空间管理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租人在提供租赁物的同时应当承担维护公共秩序的责任。在本案例中,村委会可能未履行这一责任,导致您与村民之间产生了纠纷。 首先,从法律角度来看,村委会的行为存在不当之处。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侵占或擅自拆除他人合法拥有的房屋等不动产,并且需要事先告知并获得同意。因此,村委会未经您及所有承租人的同意即进行拆建行为是不合法的。 其次,村委会的行为也违反了公平原则。根据《民法典》规定,在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有义务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包括对公共区域的合理使用。如果村委会未经许可擅自拆建,可能会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构成侵权行为。 最后,针对村委会人员的暴力行为,建议您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处理。同时,考虑通过法律顾问协助收集证据,以支持您的诉讼请求。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作为一般性指导,具体情况应结合具体案情分析。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及时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