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借贷问题,就是夫妻双方还在一起生活的时候,女方以自己的名义和信件向捷信公司贷款,但是到期后女方无力偿还。又正在和男方闹离婚,这个时候,捷信公司已到期拒不偿还余下债务,拒接电话向这个女方提起诉讼,称贷款当事人涉嫌恶意诈骗。那这个时候男方有没有共同承担债务的义务。
6天前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在借贷关系中,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如果债务人逾期不履行或者无法履行,债权人可以依法行使催告权或起诉权。同时,法律规定了欺诈行为的法律责任,即恶意骗取他人财物的,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处以罚金。 因此,在你提到的情况中,如果捷信公司已经起诉到法院,且有充分证据证明该笔贷款是由于借款人的欺诈行为导致的,那么在没有其他特殊情况的情况下,你的丈夫作为债务人之一,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不过具体是否要承担连带责任还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判断,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