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亲大伯在二十年前去世了,生前没有结婚生子,在广州越秀区遗留一间三十平方米的房改房,我爸也在三十年前去世了,我和妈,姐,哥可以继承我去世大伯的房子吗?
2025-07-05 02:00您好!根据中国法律规定,遗产继承是按照法定顺序进行的。首先,您的父母和您应当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享有对大伯留下的房产的继承权。如果您与家人协商一致,并且符合相关条件,您可以选择将房产赠予其他亲属或捐赠给慈善机构等。 需要注意的是,房产是否能够过户到您或其他家庭成员名下,还需要考虑当地的房地产政策和房屋产权变更的相关规定。建议您尽快咨询当地房产交易中心或律师事务所,以便了解更详细的情况,并获得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