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3日晚9时左右,我骑电动车在避让相向行驶的车辆时,由于对方车辆灯光炫目手拉刹车时,因天下大雨,电动车后轮向右侧滑,将右侧马路上行走的一老人(70多岁)刮蹭而摔倒,事发后,及时送往县医院检查治疗,经做核磁检查T11椎体轻度压缩性骨折,现住院治疗,费用暂时由我本人垫付。目前已报案,公安机关还未处理。想咨询一下:70多岁老人夜晚未走人行道发生意外事故,责任应怎样承担,监护人有无责任?
回答数:781
您好老人未在人行道行走存在一定责任,其监护人也应为此负责。具体责任认定还需交警根据当时情形认定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8160 人今日律师解答 45885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