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我父亲(非农户口)利用自家农田做二层屋,1990年我顶父亲的班去当兵,94年在安排工作(非农户口),1998年我本村集体分屋地,以本家农村户口为证(我妈,我二个哥及一个嫂及一个侄子)五人可有份分地,但村无在另一个新土地分给,村长默认我父亲当时做的屋为分给他们为凭,每一户只可分130人方,但我父亲这幢层值400多方,但这层屋的使用证是写我父亲的姓名,我父亲生我四兄弟,父亲母亲健康常在,另一个哥也是非农户口,(请问律师,我父亲这一套房我现在本人屋是否有份?或者地是否有份?日后是否有继承父亲及母亲享受这屋的使用权?请律师帮我解答,谢谢了!我本人姓詹!
2025-03-19 02:51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房屋的所有权应当归产权人所有。您父亲所建造的房屋属于其个人财产,因此无论您是否继承到该房产,都无需考虑您的父母对该房产享有任何权利。 然而,在处理此类事务时,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房地产律师或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更准确和详细的法律意见。他们可以提供有关遗产分配、继承权和房产所有权等方面的详细信息,并帮助您了解如何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此外,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我会尽力为您提供支持和建议。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