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早好:我叫符国组来自海南省白沙县牙叉镇志道村委会太早村二组36号,䅁是这样:在工地做工受了重伤伤情是:腰椎骨折,肋骨骨折,尾椎裂开,椎间盘突出,只有腰椎骨折作手术,其他部位还没有做手术,到现在还有再做手术把钢板取出来。还有三个部也没有做过手术,然后不服一审上诉到海南省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转交给高级法院,高级法院地址:海口市龙昆南路123号邮编570206。不理解的是高级人人民法院受理了之后,自然没有开庭无缘无故就接接到一个裁定书。难道高级法院也有开玩笑请求个律师帮忙我解答,我符国组先谢谢大家了
2025-10-11 11:08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与我们分享您的情况。关于您的案件,根据法律规定,在收到高级人民法院的裁定书后,通常会有一定的程序进行。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步骤。 检查判决书的内容,确认是否有错误或遗漏。 如果有疑问,可以向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或者复议。 若仍不满意结果,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 请注意,由于我无法直接访问您的个人资料和案件信息,因此建议您及时联系高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了解具体情况并获取必要的法律援助。 祝您早日解决问题,一切顺利!如有任何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知。 此致, 敬礼! [您的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