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替人担保,法院判担保人履行还款。一年后未履行,原告把我也告了。说是夫妻关系。之前所做担保人的事我一点不知情,请问我有义务吗?眼看就要开庭了。
29天前您需要首先确认您的身份是否在担保函中明确列明。如果在担保函中有明确列出您的名字,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您没有在担保函中签字,但知道该担保行为的存在,并且该行为可能对您不利,那么建议您尽快与债权人沟通,了解具体的法律后果和权利保护措施。同时,您也可以考虑聘请律师进行法律咨询,以便更好地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在法庭上,您可以积极地辩护自己,强调自己并非恶意或无意的违约者,并说明自己的情况和原因。最终结果取决于法院的裁决,希望您能够妥善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