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9年入职公司的,公司2019年的奖金按照惯例应该在2020农历年后发放,但是由于公司原因一直未发放。公司方口头承诺会发放,直到2021年1月,公司向税务局申报了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个人所得税,我能在个人所得税app上看到我的奖金额和税额。(但是无法体现是2019年还是2020年的年终奖)。公司目前说公司有冻资需求,先发放一半的奖金。我目前准备离职。 1.如果我离职的时候,公司没发放奖金或者只发了一半剩下的不发给我。公司这么做是否违法?我能否申诉取得我应得的2019年的奖金?2.现在已经2021年,我能否向公司申请2020年的年终奖发放(目前公司所有员工都尚未发放2020年年终)
2021-01-20 2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