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购房,结婚10年,有一女儿,现在准备离婚,想请问夫妻离婚后, 孩子归女方抚养,男方的房子财产,孩子还有继承权吗? 可不可以 要求男方在夫妻离婚时,就把房子改成孩子的名字呢? 如果男方不同意改房子的名字给孩子,在离婚后,男方把房子卖掉了,又该怎么办呢?麻烦看到问题,回复我一下,谢谢了!!!
19天前首先,关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有同等的监护权和抚养义务。因此,如果双方同意离婚,并且达成一致意见,孩子的抚养权通常会由双方共同决定。 至于房产的问题,如果房产是在婚前购买并登记为个人名义,则属于个人财产,除非存在特殊约定或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况外,一般不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夫妻离婚,孩子也无权继承该房产的所有权。 如果您希望将房产改为孩子的名字,您需要与对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对方不同意,您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这个问题,但是请注意,这可能会涉及到更多的争议和费用。 至于房产出售的问题,如果房产是婚前购买并登记为个人名义,那么在离婚时,其所有权仍然属于个人。因此,即使房产已经出售,也不影响孩子对该房产的权利。如果想要处理这个房产,建议先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可能存在的风险,再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