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时再写赠予合同是否有效
11天前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产,在离婚时,如果该房产没有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或仅有一方明确表示放弃对该部分财产的共有权,则可以视为赠与行为。此时,该房产应当属于一方父母对另一方的个人赠与,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在离婚协议中存在关于该房产归各自所有或者赠与给对方一方的条款,也并不影响该房产的性质和归属。因此,即使在离婚后有新的赠予合同试图改变该房产的归属,也可能因为其与原有赠与合同不一致而无效。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法律适用可能会根据各国或地区的法律规定有所不同。因此,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