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家外婆有三个女儿,她有存款积蓄十万元,每个月有养老保险金收入1600元,但是她自己把其中几万元的存款给了一个女儿,每个月养老金自己只留200元,并且要把房产给一个外孙。但是看病缺钱的时候却找另外两个子女要赡养费。而且她不让其他两个子女过问她的存款去向。这种情况应该怎样赡养老人?她是住在小城市的农村,每个月开支并不是很多。
11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外婆可能面临一些复杂的家庭财务和法律问题。首先,关于存款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您的外婆生前没有遗嘱明确表示将遗产分配给其他子女,那么她的存款应视为其个人财产。因此,她有权自由支配这些存款。 其次,关于养老保险金的问题,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养老保险金属于个人积累的部分,不具有法定继承权。但考虑到您的外婆已经退休并领取了养老金,这部分收入可以作为其个人资产的一部分,由她自行决定如何使用。 至于房产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您的外婆与外孙共同生活,并且通过口头或书面协议等方式明确约定该房产为外孙所有,则该房产应视为外孙的个人财产。但如果未达成一致意见,则房产仍属于您的外婆的个人财产。 在面对医疗费用时,建议您帮助外婆联系当地的医保部门,了解具体的报销政策,以便合理利用医保资源。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社会救助或者申请临时救助等途径解决困难。 对于赡养问题,建议您及时与您的外婆沟通,了解她的实际需求,并尽可能地满足她的要求。如果无法达成共识,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人士进行调解或者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建议您关注当地政府和社会组织提供的养老服务和援助项目,以确保您的外婆得到必要的照顾和支持。同时,也可以考虑建立一个家庭基金,用于紧急情况下的资金支持,以及定期的家庭会议,讨论家庭财务和老人福利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