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咨询一下,我和现在老公都是离婚的在一起三年了没登记,现在他全是借钱买地建厂,共需要400万左右,都是他借的,然后我俩一起努力还钱,如果钱还的差不多我俩闹分手,这个厂子能有我份吗?还的钱怎么算?我怎么维权,谢谢!
11天前首先,您和前夫已经分居并协议离婚,这意味着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终止。关于您的问题,以下是一些可能适用的原则。 债权债务的处理。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即使钱被用于建设工厂,该工厂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资产分割。在离婚时,法院通常会考虑资产如何分配给一方。如果你们决定分手,那么工厂可以视为共同财产,并且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割。 还款责任。如果您们计划继续经营工厂,那么还款责任将取决于是否同意接受工厂作为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如果您不希望接受,那么您有权要求清偿所有债务,包括对工厂的所有者。 诉讼策略。建议您尽快与前夫协商,了解他的经济状况和未来规划。如果他愿意接受共同财产,您可以开始讨论具体的还款方案。如果他不愿意接受,或者无法支付全部款项,您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请记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结合当地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来确定。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