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厂纠纷,97年和政府签订了一个5年草厂合同,可是同年政府却把草地转承包给别人。在02年政府出了一个补充条约约定说为30年合同。可是自我97年签订合同到现在16年,草厂一直被政府转承包中。并且在草厂地界已开荒3000亩,给我造成了特别大的损失。我手上草厂合同原件也在,各种证据齐全。(律师费好说)
2024-06-22 18:42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在1997年与政府签订了5年的草厂合同,但同年政府又将草地转承包给了他人,这可能构成了对您合同权益的侵犯。2002年的补充条约将合同期限延长至30年,但您指出自1997年以来草厂一直被转承包,且有3000亩地被开荒,给您造成了重大损失。 首先,您需要确认1997年合同的条款,特别是关于合同期限、违约责任以及转承包的相关规定。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了不得转承包或有其他保护您权益的条款,那么政府的行为可能违反了合同约定。 其次,2002年的补充条约如果有效,那么它可能为您提供了进一步的法律保护。您需要审查该补充条约的具体内容,确认其法律效力。 接下来,您应收集所有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原件、转承包的记录、开荒的证据以及由此造成的损失证明。这些证据对于您提起诉讼或进行协商至关重要。 最后,您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根据收集的证据和合同条款,评估您的法律立场,决定是否提起诉讼或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律师费用可以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和律师的专业水平来商定。 请注意,具体的法律建议需要根据完整的案件材料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以上建议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