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写了一份遗嘱,把一套房产留给大儿子甲和二儿子乙,如果乙因病死在父亲前面,那父亲留给乙的房产份额该如何继承?家里还有女儿丙和三儿子丁
2025-06-17 17:27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产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配。法定继承顺序是指根据继承法规定,在同一顺序中享有继承权的人的范围。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对于您的情况,因为乙因病去世,其份额应当由大儿子甲和女儿丙共同继承。同时,由于乙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其份额也应当由大儿子甲单独继承。因此,乙的份额应由大儿子甲和女儿丙共同继承,即两人各占一半。 至于三儿子丁,则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他没有资格继承乙的份额。但是,如果乙的其他财产或遗产不足以满足其份额的话,那么这部分财产将作为遗产的一部分,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由大儿子甲、女儿丙和丁共同继承。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继承比例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确定,比如是否存在遗赠、遗嘱等特殊情形。如果您有任何具体的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