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佛山市南海区的律师代理合同纠纷案件。2018年10月14号当事人与对方签订内衣供货合同,当事人给对方转账大约80000元货款。双方口头承诺2.8折货款及选的货单,因对方未按面谈的实际情况发货物,并以市场价给当事人,货物也属于旧款。货物在兰州市。需要律师介入终止双方合同及退款退货。已告知律师费5000-10000元。
2026-03-12 02:06尊敬的客户,非常抱歉给您带来了不便。根据您的描述,您和对方签订了一份内衣供货合同,但对方未能按照约定发货并提供了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商品。为了维护您的权益,我建议您尽快联系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分析和讨论,制定出最合适的解决方案。同时,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包括但不限于起诉或申请仲裁等。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