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房屋租赁合同,需要咨询一下,就是我租的房子租金是15000,但是有一万元钱是他里面东西的使用权,不得拆走和转让,后来那里面的东西没有使用,我们换成我们自己的了,东西让房东搬走了,这样不租的时候,能不能稍微退一点这一万元钱的使用费呢
3天前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房东将物品从租用的房间中搬走,并且您不再拥有租赁的权利,那么您可能有权要求退还剩余的租金。然而,关于额外的一万元费用,它与物品所有权的变化无关,因此通常情况下,该费用不会被退回。 在处理此类争议时,建议您详细审查您的租赁合同条款,了解哪些情况可以被视为违约或损害赔偿的情况。此外,您可以考虑聘请一位法律顾问来帮助您分析您的权利和责任,并提供有关如何有效维护自己权益的建议。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