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人2017年3月份签订合同购买一套二手房,6月份之前交完首付,口头约定6月2号办理过户,因为原房主的问题一直拖了一个月到七月份才可以过户办贷款,合同签的是房贷下来后于9月10号之前交房(因为中介说房贷两个月左右可以下来)。原房主耽误了一个月过户导致房贷正好赶上今年下半年贷款调控,我们房贷到今天2017年12.18一直没有下来,房子再9月5号已经交付给我们了。现在原房主要求赔偿她这几个月的房租,请问我们是否应该赔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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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无约定建议协商解决或直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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