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老公兄弟4个,我老公是老4。公公去世后没有留下遗嘱。婆婆自从公公去世后就住在我和我老公结婚时的婚房住。因为我们现在搬出来住了,她把之前她和公公住的房子给了她三儿子住。而他三儿子以前住的房子租出去了房租是老三自己拿着。而我们以前的婚房在二楼,一楼是门面,这几年门面出租的钱婆婆一分也没给我们,私下里都是她和老三用了。请问,请问门面的房租我们可以要回来吗?
27天前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享有合法的权利,并有权要求分配该财产。在您丈夫公公去世的情况下,如果您的丈夫为法定继承人之一,则可以要求继承公公留下的财产,包括房屋等。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您丈夫是老四,按照法律规定,他的继承份额应当少于其他三个哥哥。因此,如果您想要请求分得更多的财产,可能需要考虑与您的丈夫协商或寻求法律帮助来解决这个问题。 至于您提到的门面租金问题,这涉及到所有权归属的问题。通常情况下,房产属于所有者(即公公)所有,但如果有租赁合同,那么租赁权归属于承租人(即您和您的丈夫)。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您对门面的所有权,或者通过谈判达成协议,以解决租金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