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公司去年租了一辆车,一年的合同期限,于昨天7月15号到期,7月13日晚车辆剐蹭到底盘,我方联系保险公司,得知租赁房没给我方车辆续保,然后拿去修车,他们要我方付修理费的20%,和10天抬班费6000元,请问这个合理吗?
回答数:879
你好,因为对对方拒绝续保造成的损失,可以要求对方承担一定的责任。但是您本人因为存在过错,对方也可以要求您承担一定的维修责任。对于6000元的费用,如果对方没有证据的,您可以拒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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