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江苏丹阳王老板欠我货款,问他要他不给我,在今年2017,6,25号他叫我装了一车货,我把钱给扣下来了,可是货款是他找的第三方人转的钱,现在第三方在派出所报案,告我诈骗罪,后我到派出所说明情况,可是派出所扣了我人,也不给我打电话,所理讲案子转到法制室去了,是法制室讲了算,到了当天的下午7点左右,所理和我讲,如果我不退款,法制室正在着手办理个种手读,要冻结我的银行账户,还要逮捕我,判我的形,还是要退款给别人,所理又讲要是我把款退了,他们和法制室讲情谅解我,不订我的罪,我只好退了款,当天晚上所理把我放,所理给我照象抽血取了2手的指纹,我是受害者又变成犯罪者,这个钱我还能不能要回来,
2024-11-09 19:53您的描述中提到的案件涉及多个环节,包括但不限于民事纠纷、刑事指控等。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法律规定。 首先,关于您提到的“第三方人在派出所报案”,这可能意味着对方已经向警方报告了与您的纠纷。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联系当地的公安机关或检察院,了解具体的调查进展,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维权。 其次,您提到的“所理”作为执法机构,其行为应当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如果您对所理的行为有疑问,可以寻求法律帮助,例如委托律师协助解决。 最后,建议您保存好所有与案件相关的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以便在必要时提供支持。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应依据当地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来判断。希望您能够妥善处理此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