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下我是广西的,结婚的时候把户口迁到了我老公广东那边了,如果现在离婚,可以在我原户籍这边办理离婚手续吗
回答数:459
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您与配偶已经离婚,并且您想继续保留原来的户籍所在地,您可以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将您的户籍从广东迁回广西。但请注意,具体操作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一系列复杂的程序和要求,建议您在办理前先咨询当地的相关机构或专业人士,以便更好地了解具体情况并进行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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