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离异的!但是房子给孩子了!但孩子由我抚养!男方的一半房产抵抚养费了!请问这一房子我有权利居住吗?
回答数:736
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已经离婚,并且子女由一方抚养,则另一方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在您的情况下,您已将一半的房屋权益给了对方作为孩子的抚养费,因此您有权继续使用该房屋,除非另有约定或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况。建议您与对方进行协商,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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