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就是我和我对像在一起一年了,没有领证,但同居了,期间女方宫外孕手术一次半年前,现在发现女方和别的男生走暧昧,感觉双方不适合结婚生活了,我可以提出退亲,让女方返还彩礼吗?彩礼100000元。
2024-12-30 18:10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果双方在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进行同居,并且其中一方有重大过错(如不履行夫妻义务等),另一方有权要求解除关系并请求返还彩礼。然而,在您的情况下,您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女方是否有过失行为,例如与他人发生暧昧关系。 您是否对对方的感情已经失去了信心。 你们之间是否存在任何其他不可调和的问题。 如果您认为这些条件满足,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还彩礼并获得赔偿。请务必注意,这可能是一项复杂的法律程序,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 最后,请记住,无论何时何地,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尊重都是非常重要的。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