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签合同的时候,总价100万,定金5万,首付款45万。后来因为贷款只贷了45万,又追加了5万给卖方,首期共计55万,有转账记录。 买卖双方除了过户以外的手续都在3月份完成了办理,但由于惠州博罗房管所的系统升级问题,买卖双方迟迟不能过户。期间因为结婚装修新房的缘故,3月份开始我们就已经在使用新房了,有房屋交接确认书。 今天得知系统维护好了可以过户了。卖方突然联系我说因为房屋不能过户,他这几个月拿不到尾款,并要求我赔偿他这段时间的损失。1.说不赔偿他就不来过户。2.然后说我们的装修他可以有权利拆掉。3.强调交易这段时间房价上涨,他可以不卖房子了,支付我们违约金,他还赚钱。以上几点是否成立?
2021-06-14 11:14由于您提交的问题涉及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短时间内无法给您提供较为完整的专业意见,建议您在9:00-18:00致电*******106由助理安排律师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