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一下婚姻法,我2008年结婚,2009年生孩子。2010年家庭有变化。2011年老婆跟别人跑了。我们有一个孩子,孩子在我这里,我带孩子从半岁带到八岁了。我想要孩子的妈妈给孩子搞一点抚养费,没有没有这个权利告她。我们没有结婚证
2025-01-07 22:16关于您的情况,您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具有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的权利。 在一般情况下,如果您的孩子被法院判决归您抚养,则您可以要求对方支付一定的抚养费作为对您付出时间、精力和经济上的支持的补偿。但是,具体数额应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孩子的实际需求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如果您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方的抚养费,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其确实存在不履行义务的情况,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此外,您还需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材料,如银行流水、通话记录等,以备法庭审理时使用。 最后,建议您及时与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沟通,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