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有两个女儿,大女儿是2013年7月出生的,二女儿是2015年11月出生的,大女儿从出生都是我妈带大的,期间我妻子没有给过任何的生活费,二女儿从出生都是我妻子带的。由于各种原因,我和我妻子婚姻出现危机了,2016年初,回娘家住了,同年十一月才被我带回来,2017年四月又回娘家去了,到现在都没有回来,期间多次提出和我离婚,我都没有同意。直到2017年9月1号早上,她把二女儿偷偷的放在我妈的车边上,当时我妈在街上,看到孩子一个人在那,我知道了,打她电话也不接,现在才知道她去了外地打工了,我怕到时候我把孩子养大了,她再过来要孩子,到时候谁能帮我把孩子保住,谢谢了
2025-01-07 21:25您的情况确实比较复杂,需要专业的法律意见来处理。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如果您的妻子确实外出打工,并且未经您的允许将孩子留在家中,这可能构成遗弃罪。遗弃罪是指行为人对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患有疾病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抚养的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收集以下证据。 证明您的妻子已经外出打工的事实。 证明您已经试图联系您的妻子并要求其归家的事实。 证明您的孩子已经被留置的事实。 证明您的意图是为了保护孩子的事实。 如果您决定采取法律行动,建议您尽快寻求律师的帮助。律师可以为您提供具体的指导和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的保障。同时,您也可以考虑通过其他途径解决家庭纠纷,如协商或调解等方式,以避免进一步恶化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