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家4口人,有一个姐姐,父亲生前在大家商议下写下一份分家单,未公证,后来我父亲意外死亡,所有房产都是我父亲名下,现在我,姐姐和妈妈想按当时的分家单协议把相应的房产转到自己的名下,碰到一个问题,我奶奶是在我父亲之后自然死亡,那是否我奶奶当时有权继承我父亲的部分房产权,而我奶奶死亡后,继承的那部分房产权我叔叔,姑姑都有继承权了?如果这样的话,我,姐姐和妈妈想转房屋产权姓名就非常麻烦了 求哪位专业的律师帮忙解答下!浙江省
2024-08-23 03:12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确实存在一些复杂的问题。首先,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只有法定继承人才有权继承遗产。因此,如果您没有按照法定程序继承您的父亲的遗产,那么您并不享有任何财产份额。 其次,关于您提到的分家单,通常情况下,这种口头或书面的分家协议需要经过公证才能具有法律效力。未经公证的分家协议可能不被视为有效的遗嘱或其他合法文件,并且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被法院拒绝执行。 再次,您提到的“奶奶”去世后,其遗产如何处理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如果奶奶是通过遗嘱指定由其他人继承的,则该继承人的权利不受奶奶去世的影响;如果没有明确指定继承人,那么奶奶的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配。 最后,关于您母亲和姐姐想要转户名的问题,这取决于他们是否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他们在分家单中拥有同等的权利。如果他们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他们的主张,例如分家单中的条款表明她们有平等的继承权,或者有其他证据表明她们对房产的贡献超过了她们应该得到的比例,那么她们有权要求将房产转到她们的名字下。 综上所述,建议您尽快寻求一位专业的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理解您的情况并获得适当的法律建议。同时,请确保所有相关的文件和记录都准确无误地保存下来,以备将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