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对方2014年4月欠我5万,有借条,约定1个月之后给。另外1张25万元,有借条,都是银行转账。说半年之后还。但是到现在对反还是不给。我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向对方索要。现在想找律师起诉代理。
2024-06-25 02:32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拥有有效的借条和银行转账记录作为借款关系的证据。首先,您需要确定诉讼时效是否已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您提到的借款时间分别是2014年4月和2014年的另一时间点,如果从约定还款之日起算,可能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 不过,您提到在过程中不断向对方索要,这可能构成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如果能够证明您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持续主张权利,诉讼时效可能会中断并重新计算。 在起诉前,您可以考虑与对方进行协商,看是否能够达成还款协议。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委托律师准备诉讼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借条、银行转账记录、催款记录等,向法院提起诉讼。律师会帮您分析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诉讼时效问题、证据的充分性等,并代表您在法庭上进行辩护。 请注意,起诉前最好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同时,考虑到诉讼可能涉及的费用和时间,您需要权衡诉讼的必要性和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