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土地承包时,叔已去逝多年,婶和两个孩子的户口已迁出,村上当时就不给分土地了,我爸把叔家的陈欠交齐,做了工作就把叔家地要出来了,当时村上和县里公证了土地是我爸的名字,现在我婶来要土地,我们应该交出土地吗?
2025-02-23 03:50根据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是属于集体所有制的,而个人无权擅自占有。因此,在没有征得集体组织同意的情况下,您无法要求您的妻子或子女归还土地。 此外,如果在处理叔的土地事宜过程中,确实存在不当之处,您可以向当地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并寻求帮助解决问题。但请记住,任何行为都应遵循合法程序,避免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