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200户,地下停车位109个,除了业主买了的车位,剩下的50多个车位被开发商全部卖掉,但没有告知业主,卖出后把车位上锁,说车位只卖不租,变相的逼迫业主买车位,这样的话,业主能够联名上诉开发商吗?开发商说车位他们有产权,想卖就可以卖,就算是卖给第三方也是可以的吗?
22天前根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履行告知义务,并在购房时明确表示同意购买车位。如果开发商未履行告知义务,擅自将剩余的车位出售给第三方,则可能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对于这种情况下,业主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与开发商协商解决。业主可以尝试与开发商进行沟通和协商,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剩余车位问题。 向物业投诉或向有关主管部门举报。如果与开发商协商不成,业主可以向物业管理公司或者当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反映开发商的行为。 提起诉讼。如果开发商拒绝整改或者采取措施阻碍业主行使权利,业主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开发商的行为违法,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在任何纠纷中,业主都应遵循合法途径解决问题,避免采取过激行为,以免引发更大的矛盾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