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欠了别人450块钱 别人要把我的照片和其他联系方式印刷在传单上发放 这算侵权吗?
回答数:749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未经他人同意擅自使用其肖像权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的照片或其他联系方式被用于印刷在传单上并进行散发,则可能构成侵权。 建议您尽快联系对方了解具体情况,并要求其停止使用您的肖像。如果对方不听劝告或拒绝赔偿损失,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您也可以考虑采取其他措施来防止此类情况再次发生,例如与对方签订保密协议等。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30166 人今日律师解答 45940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