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五十周岁,是一个普通的农村妇女,家住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青湖镇青新村,我和我老公是二婚,09年在一起,13年领结婚证,14年盖三层楼房,16年5月份我老公儿子结婚。我在今年6月2号早上,骑电动车在上班路上摔倒了,左腿膝盖碎了,现在家卧床,可是我老公儿子媳妇撵我走,不让我在家,经多人调解都无果,我老公也不拿主意,就想把我送我娘家,我心不甘,想诉讼法律,请问该怎样诉讼?我应该得到哪些法律权限?
2024-10-26 22:51您目前的情况比较复杂,建议您先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您的描述,您和您的丈夫可能因为家庭纠纷而产生矛盾,导致您无法在家里居住。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来帮助您处理相关事宜。 首先,您需要收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例如医疗证明、邻居的证词等,这些证据可以帮助您证明自己遭受的伤害以及您无法继续在家的原因。 其次,您可以通过法院起诉您的丈夫,要求他支付您因伤住院治疗期间的费用,并赔偿您的精神损失。同时,您也可以请求法院判决解除您和被告之间的婚姻关系,以便您能够获得更全面的保护。 最后,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准备充分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件、医疗证明、银行流水单等,以便顺利进行诉讼程序。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操作还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如果您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及时寻求专业人士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