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在我四岁的时候离异,我是判给父亲的,但他没要我,选择了付抚养费的方式。但18岁之前的抚养费也没有正常给。自从离异后,我们也没有任何联系。如果他现在要求我来赡养他,我必须要履行义务吗?
2024-10-25 19:04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是法律赋予子女的一项基本权利和义务。在您的情况下,虽然您已经成年,但是仍然有义务按照法定标准支付赡养费用。如果您不愿意或者无法支付赡养费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的父母已经去世,那么您不再承担赡养义务。但是,在父母健在的情况下,您仍有义务按照法律规定履行赡养义务。同时,如果您认为自己没有能力负担赡养费用,也可以与您的父母进行协商,寻求其他解决方案,例如减少赡养费用或分担赡养责任等。 总之,无论何时何地,子女都应该尽到赡养父母的义务,这是社会的基本道德规范和法律要求。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得更准确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