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表弟现在公司做司机,公司要辞退他,就他以下的情况,公司需要赔偿他多少钱呢? 8月2号入职,11月1日起已过试用期,原公司总经理已在其转正表上签字同意转正,现在那个总经理离职,又换一个总经理,把他的已签字的转正申请表收了,又换了一个新的转正申请表,新总经理签字不同意转正,即11月份发的工资还是试用期工资,现在又要辞退他, 试用期工资是4000,转正5000, 按照劳动法这种辞退是不是属于违法解除,当时已签劳动合同,合同上写的试用期为3个月,是否该赔偿他 5000+5000+12月份出勤工资 ?
2024-07-22 21:21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表弟在公司的试用期内工作了大约两个月。在这段时间里,他的基本工资从4000元调整到了5000元。如果公司在试用期间未支付其应得的工资,那么这可能构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行为。 关于赔偿金额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公司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数额取决于员工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水平。一般来说,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解雇,公司通常需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例如,如果员工的试用期工资是每月4000元,则补偿金可能会是4000元)。 此外,如果公司在试用期内未能按时支付工资,还可能涉及延迟支付工资的罚款。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的表弟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至少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并可能还需要支付额外的罚款。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请根据具体情况与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