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买车抵押小贷公司.做的租赁合同.还完十一期后 第十二期 逾期二十天车收回.银行卡还正常扣款.打电话沟通还要正常还完合同上三年的贷款. 车还归他们 .说是有权利追缴什么剩余债务. 七月收车 十月车售出 .赎不了车. 车都归还了还一直要还贷款合理合法吗.
2025-12-25 17:21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能面临以下情况。 首先,如果您在购车时与小贷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并且已经偿还了前几期贷款,那么现在您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剩余贷款的还款。 其次,如果您的车辆被回收,您需要向小贷公司支付相应的费用。这些费用通常包括车辆的价值损失、评估费和任何额外的保管费用等。这些费用将从您的剩余贷款中扣除。 最后,如果您无法按时偿还剩余贷款,小贷公司有权采取进一步的措施,例如通过法院程序来追讨欠款。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尽快与小贷公司联系并达成一个合理的还款计划。 综上所述,您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剩余贷款的还款,并且尽可能地避免违约行为。同时,您也应该了解自己的权益和责任,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