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婚姻财产的问题。本人已婚两年半,孩子一岁半,从2017年初开始我跟老公关心不好,分居已半年,但还没办离婚手续。我现在想买房已经交了订金一万,这两天要交首付,但是听别人说如果我现在把房子买下来等我和老公离婚时属于共同财产。首付这笔钱是我家人帮我交的,办贷款也是我一个人名下。万一真的把这套房子做共同财产岂不是我亏发了吗,那我该怎样处理这事?
2018-01-05 16:21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