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是给车主打工的司机,17年七月份有一个交通事故 交警认定我全责,当时车主也到现场了 答应给对方修车 17年的八月份我不给车主开了 可今天我接到法院的传票了 对方车主把 我 车主 保险公司 车辆公司起诉了 修车 看病各向费用要两万九千块钱 我想问 我这次事故 要给对方钱吗 如果给 要给多少钱
17天前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您在交通事故中负有全部责任,并且您没有及时履行赔偿义务,那么您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具体而言,您可能需要支付对方的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 关于赔偿金额的问题,这取决于您是否已经为对方进行了赔偿以及对方的具体诉求。如果对方已经提供了证据证明其损失情况,您可以参照这些证据进行计算赔偿金额。同时,建议您尽快与对方沟通并达成和解协议,以避免进一步的纠纷和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