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要犯病,再离婚是不是可以委托他的家人跟我离婚,办理这个委托人是不是很难,要是委托人不承认之前的公证,说是在不清醒的情况下做的公证,是不是公证的就作废了,或者说公证了就有法律效应,任何人不能一面之辞就作废,谢谢
5天前关于您所提出的关于离婚的相关问题,我可以提供一些建议和注意事项。 首先,如果您的亲属想要作为委托人在离婚案件中代表您,那么他们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例如,他们需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与您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或密切的关系。此外,他们还需要签署一份授权书,明确表示愿意在必要时代表您进行相关活动。 其次,如果您认为公证文件可能存在问题,您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通常情况下,公证机构会要求当事人对所声明的事实进行确认,因此,如果您认为公证文件中的某些事实是不可信的,您可以在法庭上提出异议。 最后,虽然公证文件本身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并不意味着它总是有效的。法院可能会审查公证文件的真实性,并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决定。因此,在处理此类争议时,请务必谨慎行事,并确保所有证据都得到充分的考虑和分析。